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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某三甲医院妇产科的一名实习生,见自己好友的前女友小芳(化名)前来流产,八卦之心熊熊燃烧,随手一拍,并将其发给了好友。结果,小芳将医院和前男友告上了法庭。

好友前女友来人流

医院实习生拍照发好友

小芳在长沙市某三甲医院接受了人流手术,不久即收到了前男友刘某的微信。刘某先是发来了小芳在医院手术排表的照片,然后是污言秽语的人身攻击。小芳痛苦不堪,以涉嫌侵权将刘某和手术医院告上法庭。庭审中,院方确认了照片的真实性,但也不清楚刘某是如何获取到这张照片的。刘某表示,自己有个朋友小勇(化名)在该医院实习,小芳实施手术前,小勇看到了手术排表,出于八卦心理发送给了刘某,这才有了后面刘某恶言攻击前女友小芳这一出。

医院反诉刘某和小芳

谁知,医院反将刘某和小芳一军。医院表示,自身严格遵守医疗法规,并按照《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》填写和保管病例,并未外泄病例。实习生小勇拍照并发送给刘某,是其个人行为,医院不构成侵权行为,遂向法庭提起反诉,诉刘某和小芳损害了医院名誉。对于被医院起诉,刘某认为很冤枉。刘某辩称,照片是他人主动提供,自己属于被动接受,并非自己主动向医院索取,是医院管理不当。对于被小芳起诉,刘某也感到很委屈。刘某表示,自己未将照片信息泄露给别人,也没有从中获取任何利益,所以不存在对于小芳的侵权行为。

三方被处罚

从法理和人情角度,承办法官进行了充分释明,最终三方达成了和解。但是,医院、刘某和实习生小勇三方都受到一定程度处罚:1、医院当庭向小芳支付赔偿金5000元;2、小芳前男友刘某删除小芳的个人私密信息照片并道歉,赔偿2500元;3、实习生小勇被医院严肃处理。

这些年的患者隐私泄露事件

现如今,网络速度传播极其快,医护随手发布的一条微博、一条微信朋友圈,都有可能让患者的隐私暴露在他人眼前。2019年,山东聊城的李女士通过市长服务热线,投诉一医生私自拿其手机,拍摄其拔火罐的视频,并发布到了李女士和医生自己的朋友圈。后医院将医生开除。2021年,北京一三甲医院的一名实习医生带女朋友去值班室,并让女朋友穿上白大褂,冒充护士给病人拔尿管。网红女朋友拍了视频,并将其发布在社交平台,让涉事医院身陷各种讨伐当中。今年年初,山东一家医院还被曝出,一名女患者正在接受妇科手术,男医生对其隐私部位进行现场直播。被群众举报后,警方带走了涉事医生。此外,还有不少明星就医,病例资料外泄,不仅个人信息(年龄、住址、主诉既往史)和是否已婚公布于众,还因所在的科室和床位信息被泄露,私生饭(干扰明星私生活的粉丝)直接到病房叨扰,干扰了正常的诊疗秩序。

保护患者隐私也是保护医护自己

无论是明星还是普通人,来医院就诊都是患者,都享有自己个人隐私不被公开的权力。医护的责任是看病,没必要免费当狗仔队,窥探别人隐私,空惹一身麻烦。例如,上述给人拔火罐的医生,饭碗都丢了;还有文初的实习生小勇,自己被处罚就算了,连累医院也得赔钱;还有泄露明星病历者,被人隔空喊话“您很快会回家了”。患者的隐私,一般来说包括患者自身的隐私部位、病史、身体缺陷、特殊经历、遭遇等。患者就诊过程中,在医疗机构中所形成的各类信息数据,如新生儿父母姓名、电话号码等个人健康医疗数据,以及由个人健康医疗数据加工处理之后得到的健康医疗数据等,亦应该纳入患者隐私权的保护范围。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二百二十六条规定,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。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,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泄露患者隐私的医护人员,也要为自己的侵权行为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民事领域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有:停止侵害、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。作为卫生健康领域基本法的《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》,其第一百零二条第(二)项规定,医疗卫生人员泄露公民个人健康信息的,由县级以上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执业医师、护士管理和医疗纠纷预防处理等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,给予行政处罚。古老的希波克拉底誓言,也呼吁要保护患者隐私:凡我所见所闻,无论有无业务关系,我认为应守秘密者,我愿保守秘密。尚使我严守上述誓言时,请求神祇让我生命与医术能得无上光荣,我苟违誓,天地鬼神实共殛之。总之,在医疗环境紧张的今天,保护患者的医疗隐私,也是保护医护自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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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环球医学编辑:丁好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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